發票開立檢查工具

買受人

對象(二/三聯式)

統一編號

公司、行號名稱(抬頭)




發票金額

銷售額(未稅價)


稅率


稅額


收款金額(含稅價)


     發票範例圖 

統 一 發 票 (三 聯 式二 聯 式)

   年 、 月份
買受人:

    

統一編號:買 受 人:

    

(可省略)

中華民國  
地  址:(免填)
 品  名  數 量 單 價 金  額  備  註 
請填寫品名1
請填寫品名1
營業人蓋用統一發票專用章

記得要蓋
統一發票
專用章

銷 售 額 合 計0

 營 業 稅 

應稅

零稅率

免稅

0
  總 計  0

總計新台幣(中文大寫)

億 仟 佰 拾 萬 仟 佰 拾 元

 營 業 稅 

應稅

零稅率

免稅

注意事項

  1. 開立對象為公司、行號,請使用三聯式發票
  2. 開立對象為自然人、政府機關、中小學、財團法人等非營業人,請使用二聯式發票
  3. 請使用複寫紙複寫二三聯,若有副聯也要複寫,自己留存第一聯存根聯(與副聯),交付「第二聯扣抵聯」跟「第三聯收執聯」給客戶。
  4. 請使用複寫紙複寫第二聯,若有副聯也要複寫,自己留存第一聯存根聯(與副聯),交付「第二聯收執聯」給客戶。
  5. 發票請勿跳開,請依照日期順序開立,避免漏報。如有跳開,請務必立即貼上便籤提示,避免忘記。
  6. 如有寫錯,依法(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)是要作廢重開,雖然在大寫金額沒寫錯的情況下,通常會於修正處蓋小章,不過因為沒有法源依據,仍不建議這樣做,以避免被罰的風險(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)。
  7. 如要作廢,請務必收回「第二聯扣抵聯」跟「第三聯收執聯」,與「第一聯收執聯」折半釘在一起。注意:常發生後一聯不小心釘上的情況
  8. 如要作廢,請務必收回「第二聯收執聯」,與「第一聯收執聯」折半釘在一起。注意:常發生後一聯不小心釘上的情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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